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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九級傷殘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注:由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不同,同等傷殘的職工所能享受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也不一樣。 廣東: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分別計算。具體如下: (一)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九級計發8個月。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按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九級計發2個月。
駕駛證因交通事故至一人死亡降級,A1降級后還可以增回去,兩年之內沒有扣12分記錄,就可以申請增駕。 <br />具體規定是: 第七十八條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并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br />(一)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構成犯罪的;<br />(二)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br />(三)連續三個記分周期不參加審驗的。<br />機動車駕駛人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降級換證業務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注銷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作廢。<br />機動車駕駛人辦理降級換證業務后,申請增加被注銷的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且沒有發生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
你好, 根據《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限速規定的,對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二十的,處以五十元罰款; (二)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三)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七十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七十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數額巨大,涉嫌詐騙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案犯在懷胎期間會判緩刑的可能性較大。 《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1、喪葬費支付標準<br />退休人員:2200元<br /> 離休人員:1200元及死亡當月離休金60%的二十個月(2007年1月1日后死亡人員)<br /> 2、喪葬費的領取方式:<br /> 辦理減員手續的,喪葬費于辦理完減員手續(多領養老金的在返還全部多領養老金)次月25日后,撥付至死亡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存折內。請離退休人員家屬在未領取喪葬費前,不要將養老金存折清戶<br />國企職工退休后病故應享有如下待遇:<br /> 撫恤金:如果其配偶無工作(無退休金),其單位給其配偶按月發放撫恤金,其標準由各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如有未滿18周歲的子女,其子女也享受撫恤金。<br /> 喪葬補貼: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三個月的標準發給死亡者家屬。(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br /> 撫恤金由死亡者所在單位按月發放。<br /> 喪葬補貼:如果當地退休職工實行社會化管理的,由當地的街道辦事處代發,否則也由死亡者單位發放。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一般3年以上,未成年人。有減輕情節,但是仍舊要負擔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的,以論,從重處罰,最高可判處死刑。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此類風險來源于顯名股東,因此其防范應著眼于顯名股東。具體防范措施包括: 1.明確股東權利的行使方式。顯名股東是名義股東,股東權利只能以他的名義來行使。因此,隱名股東要控制公司,必須約定好股東權利行使方式,比如行使表決權、分紅權、增資優先權等必須通過隱名股東同意,顯名股東必須按照隱名股東的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等。必要時,甚至可以要求顯名股東將某些股東權利的行使不可撤銷地委托給隱名股東、其職員或其信任的第三人,并提前出具行使股東權利的必要手續。這樣的約定可以有效保障隱名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 2.排除顯名股東的財產權。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顯名股東行使其名下股權的財產權,侵害隱名股東的財產權益。當顯名股東出現意外死亡、離婚等情況時,其代持的股權不是他的個人財產,因而也就不能作為遺產或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這樣就確保了實際出資人的財產所有權。 3.簽訂股權代持協議時約定高額違約責任并予以公證。由于顯名股東在法律上被認為是標的公司的股東,如果其蓄意實施侵犯隱名股東利益的行為,隱名股東往往難以完全及時有效地制止該行為。因此,最好在簽署股權代持協議時就對顯名股東損害隱名股東利益的情況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約定嚴格的違約責任,會對顯名股東起到威懾作用,增加其違反股權代持協議、侵害隱名股東利益的成本,使其違約行為得不償失,從而減少其實施侵害隱名股東利益的行為的可能性。
車上防身放鐵棒不違法。法律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br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br />如仍有疑問,可以在線咨詢律圖網專業律師。
您好,關于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公安部1992年1月下發的《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對立案標準的規定: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并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人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兇器盜竊的,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立為刑事案件;明顯是慣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到規定的數額標準但情節或者后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其余作為治安案件查處,經過工作發現構成刑事案件的,應及時立為刑事案件。盜竊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元但情節或后果嚴重的,立為重大案件;盜竊數額在20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0元但情節或者后果特別嚴重的,立為特大案件。個人詐騙和搶奪公私財物的案件,參照上述立案標準執行。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解答如下, 有法律效力 “收條”是指收到別人或單位送到的錢物時寫給對方的一種憑據。正式的“收條”又稱為“收據”,無論收到錢,還是收到物品都可以開具“收條”,“收條”可以用來證實履行了交錢或物的合同義務。例如,甲、乙雙方簽定有買賣合同,在乙履行交付貨款義務之后,甲就必須支付乙方貨款,乙方在收到貨款時則必須開具“收條”(收據或發票)給甲方收執。“收條”一般也附有基礎合同,基礎合同可以是買賣合同、承攬合同、運輸合同等形式的合同。借條與收條的法律效力不同,“借條”的目的在于證實一種已單方履行的借款合同關系,借款時一定要打借條,不能用收條來代替。借條是一份簡化了的借款合同,其法律后果是在當事人之間確立了債權債務關系,借款人應依照約定向出借人歸還借款或物品,否則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收條”與“借條”完全不同,單獨的“收條”只能證明當事人之間發生給付與收取財產的事實,但不能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即收條并非是債的必然憑證。“曾有這樣一個案例:甲借錢給乙,乙開具了“收條”給甲收執。后來,乙不還錢,甲憑著“收條”把乙到,乙不承認借錢一事。結果判決甲敗訴。甲在此案中敗訴的理由很簡單,在乙不承認債務的情況下,單是一張“收條”是不能證實“乙欠甲的錢”這一對象的。因此,“收條”和“借條”是不可以亂套用的。另外,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中,支付貨款或費用一方也常常會要求對方開具“發票”。“發票”與“收據”都具有法律效力,但“發票”比起“收據”是更為正式、規范的憑證。所謂“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無論從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角度來看,還是從增加國家財政稅收的角度來說,在正式的交易中,買方在支付貨款(費用)時都有必要要求對方開具發票。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解答如下, 業主占用樓道公共區域怎么辦 鄰居占用了公共樓道就是侵犯了相鄰業主的權益,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損壞的,還可以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業主、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物業管理企業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的意。 業主、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臨時占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對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1、《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br /> 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br />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br />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br />2、《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309號)<br />5 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工齡計算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的計算。工齡的計算即工齡的長短,標志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它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 關于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工齡計算問題。國家教委、勞動部、人事部《關于博士生和在職人員考取碩士生學習期間工齡計算問題的通知》教高001號規定:1、國內博士生學習期間計算工齡。出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齡問題,仍按《批轉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出國留學人員工作的若干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發107號有關規定辦理,即:公派出國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獲得博士學位后,在批準的攻讀博士學位的期限內,國內計算工齡。在職人員自費出國留學回國工作后,出國前工齡可以保留,并與回國后的工作時間合并計算工齡。獲得博士學位回國工作的,其在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的年限,國內計算工齡,工齡計算辦法與公派留學人員相同。 (二)在職人員考取國內碩士生,學習期間計算工齡。在職人員出國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獲得碩士學位回國工作后,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也計算工齡。執行這個規定需注意的是,根據現行規定,非在職人員考取研究生(如應屆大學畢業生等),學習期間仍不能計算連續工齡。該規定從1月起開始執行。過去與工齡有關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不予追補。
【法律意見】 有權查封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有證據證明此比債務用于夫妻生活的,可以執行妻子的財產。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對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法律意見】 《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這個醫藥費你就不要怕,沒有傷就不需要治療,沒有法醫鑒定也不影響,如果沒有傷害的證據也不會支持他的。
無證無牌駕駛摩托車被查登記了身份證不去處理會影響c1駕駛證,這樣車輛年檢無法通過,并且該摩托車上路就很容易被扣車罰款的.無證駕駛該如何處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簡稱《交法》及實施條例和各地方的實施辦法,以及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進行歸納,無證駕駛和被視為無證駕駛的可能有以下十種情形: 1、沒有駕駛證的 2、未經考試,非法取得駕駛證的 3、駕駛證被注銷、吊銷的 4、不符合駕駛條件年齡和健康狀況,非法取得駕駛證的 5、駕駛證已超過有效期的 6、駕駛證被暫扣的 7、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駕駛證駕駛民用機動車的無證駕駛應承擔什么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條的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因而,車輛所有人或者駕駛人在明知某人不具備駕駛資格的情況下將車輛交與其駕駛,其主觀上有過錯,客觀上對交通事故的發生起到了間接的促成作用,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不滿16周歲的限制行為能力人,在我國是不可能取得機動車駕駛執照的,因而未成年人不只有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法律資格。如果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在知道其駕車上路行駛而不加制止,或者為其駕駛機動車撾供便利條件,則屬于監護人未對限制行為能力人盡到監護責任,所以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的行為和所產生的后果負責。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不能辦。但是可以通過社保轉移實現外地社保持續的參保。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1,將正在實施搶劫的未帶兇器的入室搶劫犯殺死,不犯法,這屬于無限防衛。r2、《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這就是關于無限防衛的法律規定。從該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即使入室搶劫的罪犯未帶兇器,也可以采取無限防衛行為,所以,只要是搶劫犯,不管其是否帶了兇器,只要是其正在實施搶劫行為,就可以采取無限防衛行為,即使將其殺死的,也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如果數額達到犯罪標準,是構成犯罪的。 《刑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一,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是怎樣的 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是指不當得利使受益人與受損人之間發生不當得利的債權債務關系,受損人享有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的權利。 類型: 一、給付不當得利 通說認為,由于給付行而發生的不當得利因此可以推論因給付行為而產生的要求返還不當利益請權得。給付,是大陸法系債中的概念,是債權務共同指向的對象,是債權務共同指向的對象。這里所說的給付是利益予,是指基于某種特定目的積極主動使他人利益增加行為。給付可以法律,也可以是事實行為。前者如免除債權人的務、也可以是事實行為。前者如免除債權人的務、轉移物之所有權,后者如為他人提供轉移物之所有權,后者如為他人提供服務、代替他人履行義。不論給付是何種為,都有其所要達成的目如果當服務、代替他人履行義。 不論給付是何種為,都有其所要達成的目如果當服務、代替他人履行義。不論給付是何種為,都有其所要達成的目的,如果當事人缺少為給付行目的,就會構成沒有法律上原因,由此而產生受益取得利益構成不當得利,此時受損人可以要求行使給付返還請權。利益構成不當得,此時受損人可以要求行使給付返還請權。給付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設立的目就在于保護做出給付行為人,使之有向無原因受益人請求返還不當利益。 二、非給付不當得利 非給付不當得利,指基于給付以外的事由而發生的不當得利,包括人的行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規定。 1.基于受益者的行為。基于受益者的行為而發生的不當得利,主要指侵害他人權益而發生的不當得利,受益者的行為可以是事實行為。也可以是法律行為。 (1)無權處分他人之物。 (2)無權使用或消費他人之物。 (3)擅自出租或轉租他人之物。 (4)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或人格權。 2.基于受損者行為。這種不當得利以受損人為他人之物支出費用最為典型,如誤將他人的家畜為自己的家畜飼養,誤以他人事務為自己的事務而管理。 3.基于第三人行為。基于第三人行為的不當得利主要有:債務對債權的準占有人(債權憑證持有人)清償,使債權消滅,致真正的債權人受到損失;債權的讓與人在讓與通知前,債務人對讓與人清償,致債權的受讓人有損害;第三人將甲的肥料施予乙的田地中等。 4.基于法律規定。基于法律規定的不當得利,是指在一定事實或行為發生時,法律不問當事人的意思,直接規定發生一定得利的效果。 5.基于事件。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目前規定男60歲退休,女工人50歲,女干部55歲退休。76年出生如果是男的就是2036年退休,是女的工人2026年退休,干部是2031年退休。 領到退休金必須達到兩個條件: 1、年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要求,按現行規定男60女50; 2、繳費年限滿足最低繳費年限要求15年以上。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執行被執行人的到期債權,是最高人民司法解釋中確立的一項執行措施。《最高人民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百條規定,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人民可依申請執行人的申請,通知該第三人向申請執行人履行債務。該第三人對債務沒有異議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的,人民可以強制執行。《最高人民關于人民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六十一條規定,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第六十三條規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間內提出異議的,人民不得對第三人強制執行,對提出的異議不進行審查。由于第三人提出異議的內容涉及債權債務關系是否存在、有無抵銷、免除等情況,均為實體法上的異議,對執行機構而言無權確認實體法律關系,因此,此種情況下,不得對昭康網絡咨詢公司繼續強制執行。
您好,關于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你會上失信黑名單,被限制各種高消費及貸款,包括子女的教育等也可能受限。而且,如果以后你找了工作,企業如果發現你上了失信黑名單,那么企業是可辭退你的。《執行解釋》第三十二條做了具體明確的規定:“被執行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的規定,應當書面報告下列財產情況: (一)收入、銀行存款、現金、有價證券; (二)土地使用權、房屋等不動產; (三)交通運輸工具、 機器設備 、產品、原材料等動產; (四)債權、股權、投資權益、基金、知識產權等財產性權利; (五)其他應當報告的財產。擴展資料人民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為規范行政強制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依法履行職責,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制定。
一、交通事故賠償中營養費如何確定 (1)營養費的認定需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來確定:傷情顯著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般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營養費的認定必須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醫療機構的意見,其內容應包括是否需要額外增加營養,需要加強營養的期限等。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是《解釋》規定的前提條件,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治療的需要為前提的,如果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需要輔助治療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 (3)營養費的計算公式:營養費賠償金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酌情花費的數額。此外,營養費的賠償標準,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40%-60%的比例計算。 二、如何認定真實性營養費的證據營養費的認定必須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對于醫療機構出具的意見,在判斷真實性時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營養意見出具的醫療機構是哪個等級。一般情況下,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及專科醫院出具的,可信度較高,因為這些醫院醫療技術水平高、比較注重信譽及形象。 (2)營養意見出具的載體是什么。最佳載體是醫院的傷、病情鑒定表。一般情況下,醫院對病情鑒定表表管理較嚴,有相對嚴格的程序和條件規定,需具備較高資歷和職稱的醫務人員(一般是科室主任或主任醫師)才有資格出具。其他載體如出院醫囑、病情證明書、門診病歷,一般醫務人員均可出具,醫療機構對之監督很少,可信度低。 (3)醫療機構是否對其出具的意見進行了確認。不僅要加蓋醫院公章,醫療機構還要在意見上對醫務人員的職稱和鑒定內容進行確認,以增強意見的真實性,減少了人為因素干擾。傷、病情鑒定表一般均具有以上內容,因此,其可信度最高。 (4)醫療機構出具意見的內容,主要是根據受害人的傷情及傷殘的具體情況,結合病歷資料進行綜合分析。如果還不能確定,可以對該項進行司法鑒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醫院出具的意見提出自己的質證意見。如果對醫療機構的營養證明意見,雙方當事人都沒有異議,且符合受害人的傷情及傷殘的需要,會予以認定。對醫療機構的營養證明意見,當事人有異議的,由法官審查確定。如果仍不能確定,應由主張營養費的當事人申請司法鑒定。當事人如果不同意申請鑒定,應由其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即對營養費的主張不予支持。
申請人簽署的個體開業登記申請書(填寫個體戶申請開業登記表)。 從業人員證明(本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戶籍證明,含戶口簿和身份證,以及離退休等各類無業人員的有關證明。 外省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在本地暫住證、育齡婦女還須提交計劃生育證明; 相片一張。 經營場地證明。 家庭經營的家庭人員的關系證明。 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有關專項證明。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23元。
以暴力一;“性騷擾”更多是語言騷擾,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是犯罪,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身體。“性騷擾”和猥褻是有一定的區別,實際上就是猥褻。二,行為較為婉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情節惡劣的:猥褻他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褻一般是對受害人的身體直接撫觸;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樓主所講的“猥瑣”、借故貼身等、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就如樓主所舉的例子、猥褻是觸犯我國法律的,主要表現在行為上
您好,具體賠償與傷情及其傷者本身的責任有關,建議您補充完善您的問題,或直接與我們取得聯系,國暉所成立16年,服務全國,每年代理各類案件上萬宗,隸屬國內知名律所,歡迎免費咨詢
交通事故賠償的護理費具體可以參照《最高人民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人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一般來說,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人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費賠償金額=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計算護理費。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您好,關于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訂立勞動合同有什么程序 1、審查新員工的主體資格 (1)對新入職員工進行學歷、資格及工作經歷的審查;核實個人資料的準確性,并由本人簽字確認; (2)查驗新入職員工與其他用人單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前要求其提供與前用人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并保留原件; (3)對于應屆畢業生,必須在其取得畢業證書后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畢業前可以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 2、對新入職員工履行告知義務簽訂勞動合同前如實告知新員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以及新員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3、簽訂勞動合同 (1)簽訂勞動合同、協議等應先由員工簽字,單位統一蓋章。禁止空白合同、協議蓋章。 (2)勞動合同應在新員工報到當日簽訂,最遲不得超過5日。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還需簽訂《保密協議》、《個人信息授權書》, 如入職員工需要培訓的,還需簽訂《員工培訓協議》。新入職員工拒絕簽訂上述合同、協議的一律不予錄用。 4、發放勞動合同,建立員工名冊 人事專員制作《勞動合同發放簽收表》,由收到勞動合同的員工簽字確認,根據《勞動合同發放簽收表》制作員工名冊。 5、勞動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對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一、2020闖紅燈如何處罰 自從新交通法頒布后交通規則變得非常嚴厲,新規規定,1月1日闖紅燈由原來的罰款200元扣3分改為罰款200元扣6分。有許多地方被電子眼拍到只罰款200元,而不扣分。闖黃燈盡管不處理,但是也盡量不要闖。 新交規中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一次記6分。”但并非所有情況駕駛員都會被扣掉6分。若出現直行道左轉等路口違法,仍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違反禁令標志”記3分。同時被攝像頭記錄下來的闖紅燈行為只進行200元罰款,不計分。 如果你誤闖紅燈立即停車只是剛剛越過停車線可以免處罰。一般電子眼會拍3張照片取證。 二、申訴流程 被闖燈申訴流程:如果是被追尾闖紅燈,可以提供交警出具的事故處理證明書,但必需證明書上顯示的違法時間與電子眼拍照的違法時間一致,才能證明此次闖紅燈不是當事人故意造成的。
【法律意見】 申請強制執行后,執行局會向你送達受理執行案件通知書,之后,就看的執行情況再通知你。區分以下情況處理: 1、如果執行到財產,會告知其前去領取。 2、如果沒有查到財產,會要求申請人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 3、查不到財產,申請人也無法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的,會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等發現被執行人財產時,再恢復執行。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一、被代位繼承人只限于被繼承人的先死子女。 其他被繼承人的繼承人若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不發生代位繼承,只有在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才發生代位繼承。也就是說繼承開始后被繼承人的子女才死亡的或者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人不是繼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繼承人的,均不能發生代位繼承。 這里的子女包括被繼承人的親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二、代位繼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 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才可以成為代位人,并不受輩分限制。 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可以代位繼承;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可以代位繼承;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的養子女可以代位繼承。但被代位人的其他近親屬不得代位繼承。 被代位人的配偶若具備成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條件的,則依現行法的規定其地作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參加繼承,并且其是否能夠繼承不影響其晚輩直系血親的代為繼承權。 三、代位繼承人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參加繼承,一般只能繼承被代為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 代位繼承人雖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參加繼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繼承自己應繼承的遺產份額,而是代位繼承被代為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正因為如此,代位繼承又稱為間接繼承。所以,代位繼承人為數人的,原則上由數個代位繼承人平分被代為人應繼承的份額,而不能由數個代位繼承人于其他繼承人一同按人分配被繼承人的遺產。但這僅是例外。 四、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備喪失繼承權的條件且被判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 關于代為繼承權的性質有固有權與代位權兩種不同學說。依固有權說,代位繼承人參加繼承是其本身固有的權利,并不以代為人是否有繼承權為轉移。依代位權說,代位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不是基于其本身固有的權利,而是被代位繼承人參加繼承的,因此被代位繼承人喪失或者放棄繼承權的,一般不應發生代位繼承。 我國現行法采代位權說。依現行法的規定,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也不得代位繼承。如該代位繼承人是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是對被繼承人盡贍養義務較多的,可適當分給遺產。因此,只有在被代位人不具備喪失繼承權的法定事由時,才能發生代位繼承。當然,也有學者提出,對代位繼承權應以采固有權說為宜,被代為人喪失繼承權的,不應影響代為人的代為繼承權。 五、代位繼承只適用于法定繼承,不適用于遺囑繼承。 只有在法定繼承中才能發生代位繼承,在遺囑繼承中不發生代位繼承。如果遺囑繼承人為被繼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遺囑人死亡,則該遺囑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不能代位繼承該遺囑繼承人依遺囑應繼承的遺產。 但遺囑中指定該繼承人繼承的遺產應按法定繼承處理,在法定繼承中該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可代位繼承。
您好,關于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勞動爭議是勞動關系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因勞動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糾紛,由此糾紛引發的訴訟案件,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結構的調整加快和勞動用工制度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呈日趨上升之勢。現行法律、法規已遠遠滯后于形勢發展和審判實踐的需要,審判工作中存在著大量的疑難問題亟待解決,下面結合實踐談幾點看法。 審理勞動爭議有哪些疑難問題 一、人民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的審查 仲裁是指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自愿將糾紛交協議選定的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雙方有義務履行,從而解決糾紛的法律制度。仲裁和民事訴訟都是解決民事、經濟糾紛的重要方式。仲裁和民事訴訟有著非常緊密的聯系,我國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下簡稱(仲裁法)及與之相適應的各種仲裁條例都相應規定: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不服仲裁裁決的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提訟,或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訴訟的,義務人不自動履行義務,權利人可以向人民申請執行。這二種情況無論哪一種都是把的訴訟程序放在解決當事人糾紛的最后一個環節,勞動爭議案件也不例外,而且還特別規定了仲裁前置的原則,通過仲裁后再進入到的訴訟程序案件人民對仲裁機關作出的裁決書是否要進行審查如何審查在目前的審判實踐中存在較大的爭議,普遍的觀點認為,勞動仲裁程序與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是兩個截然不同程序。勞動仲裁機關與都是相互的機構,他們之間無隸屬關系,雙方依法行使仲裁權和審判權。 筆者認為,對仲裁機關作出的裁決書的審查應從二個方面進行。一是程序,二是實體。勞動爭議仲裁機關進行仲裁有原則的程序規定,主要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這兩個規則都嚴格規定了勞動仲裁機關施行仲裁時操作程序,所以,人民從程序審查時主要以下幾個方面:一查管轄看爭議是否屬于作出裁決的機關受理;二查主體看裁決的爭議是否屬于勞動法調整的范圍,三查時效看當事人提起仲裁的時效是否有超過,四查爭議內容看其裁決的糾紛是否屬于勞動權利義務爭議。在實體審查,主要審查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查證據看有無事實依據,除審查被告是否明確、訴訟請求是否合理外,應重點審查事實依據。二是查適用法律,看裁決機關所適用的國家法律、政策是否適當,三是查其裁決是否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等。 二、仲裁與訴訟及級別管轄的銜接 在審判實踐中,如何把握勞動爭議仲裁與勞動爭議訴訟在程序上的相互銜接,是關系到勞動爭議糾紛的解決和勞動者合法權益順利實現的一個頗具爭議的問題。 1、勞動爭議案件的級別管轄目前做法較混亂,實踐中因不服仲裁裁決向的案件中既有經過區、縣級仲裁機關裁決的,也有直接由市級仲裁機關或省級仲裁機關裁決的,當事人向,一般由基層立案受理,但也時常發生區級仲裁裁決由市級中級作一審或省、市級仲裁裁決由基層作一審的情況,這種較混亂的級別管轄及管轄銜接,既不利于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保護,也使審判中的不正當之風有機可乘。最高人民《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明確規定: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管轄,該解釋解決了案件的管轄問題。 2、當事人在訴訟請求中增加、減少仲裁請求的案件如何受理問題。當事人時減少仲裁請求即僅就仲裁處理的部分內容不服,符合人民受理條件,人民應當受理。根據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是訴訟的前置程序的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旦依法行使訴權,仲裁機構的仲裁結果歸于無效,人民應當對全案進行審理,并根據仲裁請求范圍進行全案審理作出判決。對于當事人向請求中增加了仲裁請求,實踐中是否受理此案件存在不同看法。有觀點認為,仲裁程序是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前置程序,當事人增加訴訟請求因未經過仲裁程序的處理,不符合人民的受理條件,則不能受理。有觀點認為,只要當事人是在基于同一事實引起的法律后果內增加的仲裁請求的,人民應當受理。理由:人民對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享有最終司法權,當事人一旦依法提訟,仲裁的處理結果歸于無效,人民就必須依《民訴法》程序及相關勞動法律規定進行審理,包括對案件事實及其法律后果的全面審理。但對不是基于同一事實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對此增加的訴訟請求應不予受理或駁回。 三、一裁二審只流于形式的程序機制 我國現行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程序為一裁二審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是司法解決勞動爭議案件的必要前置程序。由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勞動爭議案件無終審裁決權,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提訟,人民是司法機關,仲裁委員會是,故人民既無權維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對于認定有誤的仲裁裁決亦無權改判或發回。此種程序的設置使得對仲裁委員會沒有監督機制,導致仲裁程序形同虛設。 另外,勞動爭議案件處理經過一裁二審,審理期限比普通民事案件長,涉案當事人在此過程中訴訟成本加大,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及時有力的保障。改變這種狀態,建議修改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程序,參照普通民事案件的仲裁程序,將先裁后審改為或裁或審,即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協議選擇由仲裁或訴訟解決勞動合同爭議,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不能向人民。 四、仲裁裁決是否生效問題 原仲裁裁決生效,當事人可向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對此,筆者持不同意見。理由是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時,必然涉及對仲裁裁決正誤的判斷,但這并不表示訴訟程序是仲裁程序的延續,兩者的性質是完全不同的,應就當事人爭議所涉及的民事法律關系進行全面審查,而最后的判決則是這種全面審查的合乎邏輯的結果。 由于人民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后該仲裁裁決便不生效,如果該仲裁裁決有具體執行內容,盡管原告訴訟請求無理,也須將仲裁裁決中的具體執行內容以判決形式表達出來,否則將無法確定執行依據。筆者認為,在實體處理上,一旦當事人不服仲裁裁決向提訟,仲裁裁決即喪失效力,以后也不存在恢復效力的問題,在審理這類案件中,應直接作出裁判。 第二,在程序處理上,當事人后又撤回的,原仲裁才發生效力。 五、勞動仲裁裁決的部分事項不服,其仲裁裁決效力的確定問題 審判實踐中,存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后,當事人對勞動仲裁裁決中的部分事項不服,依法向人民后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效力的確定問題。根據勞動法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勞動爭議仲裁是勞動爭議案件進入訴訟的前置程序,如果當事人不服勞動仲裁裁決依法到人民的,勞動仲裁裁決不應發生法律效力。但在勞動爭議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后,因勞動爭議案件和勞動仲裁裁決的特殊性,人民如何對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審理就面臨著新的問題。 依據民事訴訟不告不理的原則,人民只可對當事人就勞動仲裁裁決部分事項不服而提出的請求進行審理,而不能對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全面審理。同時,根據最高人民1989年對勞動部《關于人民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幾個問題的函》的答復:“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決定不服,向人民的,人民仍應以爭議的雙方為訴訟當事人,不應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列為被告或第三人。在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中不應含有撤銷或者維持仲裁決定的內容”的規定,人民也不能在對勞動爭議案件進行處理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中,對當事人未提訟的部分勞動仲裁裁決事項作出維持仲裁裁決的內容,據此,當事人對沒有提訟的部分勞動仲裁裁決的事項,將失去向人民申請執行的依據。 如果人民對勞動仲裁裁決的全部內容逐一審理,雖解決了當事人未提訟部分勞動仲裁事項向人民申請執行的問題,但又違反了民事訴訟不告不理的原則,因此,出現了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訴訟程序和民事訴訟程序的沖突和銜接的問題。最高人民《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裁決中的部分事項不服,依法向人民的,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發生法律效力,但在審判實踐中,同時應對勞動仲裁裁決的全部內容進行審理并作出處理。
您好,關于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刑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解答如下, 一、當事人對司法鑒定怎么投訴 投訴人一般可向司法鑒定人執業的司法鑒定機構投訴,亦可向司法鑒定人所在地的市、州級司法,也可以向省級司法投訴。 受理和立案 1、司法鑒定所設立投訴電話,并向社會公布,并由專人負責受理投訴的接待、登記、受理、移送、建檔和日常管理工作。 投訴人可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等方式投訴,并具實署名。投訴人應如實反映情況,投訴內容應詳實、具體、明確,并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對于匿名投訴,也應進行調查處理。 2、司法鑒定所受理投訴后填寫《司法鑒定投訴情況登記表》,登記內容包括:投訴人姓名、性別、聯系地址(住址或單位名稱)、聯系方式、接待時間、投訴事由、涉及人員、被投訴人違法的具體事實和相關證據材料等。 3、受理投訴機關對投訴人來訪或以口頭方式進行投訴的,應當熱情接待,認真做好筆錄,筆錄應交投訴人核對并鼓勵其簽名。 4、司法鑒定所應在收到投訴的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對于不予立案的投訴,應在收到投訴的5個工作日內向投訴人答復并說明理由。需移送有管轄權的司法處理的,應制作移送文書,并告知投訴人 對當事人司法鑒定投訴處理的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司法受理投訴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內辦結;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結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并應當將延長的理由告知投訴人。同時,司法應當自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七日內,將投訴處理結果書面告知投訴人、被投訴人。
對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棚改拆遷的補償標準怎么計算 棚戶區補償則是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是以類似房屋的市場價值作為補償的計算基礎。由于各個城市的補償標準不一樣,所以具體計算方式還得看地方政府具體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家庭暴力如何應對你好!在遭遇家庭暴力的當時或事后應盡快報警,留下證據。“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一,報警。警方一旦接警,必定出警,其出警記錄便成為最好的證據,且證明力較高,高于一般證據。但有一個問題是,當事人往往出于顧慮和家庭關系的考慮而不愿意采取此種方式。 二,向當地婦聯投訴。作為婦女的娘家人,婦聯對于家庭暴力持強烈的反對態度,只要及時投訴,婦聯接訴后會認真記錄,積極協調處理,也會為日后的訴訟出具相關的證明。 三,及時就醫。以醫院的病歷記載、醫療費單據作為證據。弱勢者被實施暴力后,往往留下傷痕,因此需要去醫院治療。但有一個問題是其不能作為直接證據,因為單憑病歷記載不能證明家庭暴力與傷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必須和其他證據一起使用。如病歷本上記載的傷勢、驗傷的日期、費用單據等,與警方的記錄相吻合,證明力就可大增。 四,證人證言。如鄰居、親戚朋友的言詞證據。 其實這些并不難,只要當事人稍微留點心即可。這些行為一是可以阻止丈夫繼續實施暴力,使雙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解答如下, 1、《就業協議書》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主要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 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就業協議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制表。 法律上沒有強制要求簽訂就業協議的這個規定,所以不簽訂《就業協議》并不會導致不利后果 2、《就業協議書》不能替代《勞動合同》,單位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需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對于往屆畢業生如果入職單位了,直接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就可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職工,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達到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十一)職工在職去世,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十二)職工為農業戶口或非本市戶口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公民申請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應當親自到其所在地或行為發生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請時,應當逐項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供: (一)必須由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親自去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 (二)申請辦理時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有關所要繼承的遺產的證明,如房產證等。 3、申請人和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 4、放棄遺產繼承權聲明書(須在公證機關公證員面前當場書寫并簽名)。 繼承人放棄遺產繼承后,不再對被繼承人的生前債務承擔責任。放棄遺產繼承公證后,繼承人失去了遺產繼承的權利。一般情況下,放棄遺產繼承公證書是不可以撤銷的。以上就是放棄財產公證需要什么證明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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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勞動糾紛。【案情簡介】 申請人:李某,男, 委托代理人:國暉律師 被申請人:惠州市XX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某
查看全文 >>【案 由】買賣合同糾紛。 【案情簡介】 原告:廣西XX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住所地:南寧市青秀區。代理人:國暉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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