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犯罪是違反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受刑法處罰的土地違法行為。土地違法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取決于:行為人是否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犯罪的故意;行為人是否實施了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行為人的違法行為是否侵犯了國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并且在情節和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后果上達到了刑法規定的定罪標準。
指用各種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傳授給他人的行為。第二百九十五條,傳授犯罪方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傳授犯罪方法罪是一個獨立的罪名,有獨立的法定刑。傳授犯罪方法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管理秩序。傳授犯罪方法罪行為人在主觀上故意把犯罪方法傳授給他人,至于被傳授人是否接受,是否按照所傳授的方法實施了犯罪,則聽任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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